欢迎访问中国爱国教育网!
当前位置: 主页 > 公益慈善 > 公益事业 >

公益事业

  • 2013-09-14 10:51:49 >> 关于平阴县关爱留守少年儿童的调查

    近年来,山东省平阴县将关爱留守少年儿童作为实施三年突破平阴计划的重要内容和创新社会管理的重点工作,加快探索完善党委领导、政府主导、多部门协作、社会参与、家庭尽责的关爱留守少年儿童工作格局,率先成立全省首家全国留守儿童示范家长学校和济南市首...

  • 2013-05-13 11:35:53 >> 运用战略公益规划创造差异化优势

    战略公益规划的重点是创造差异化优势。主要规划重点包括以下六个方面。 (一)确保所倡导的议题迫切重要,能引发社会大众共鸣与支持 第一,要能够清楚彰显议题影响社会发展的严重程度。例如,2002年因为水质污染及公卫不良导致的全球死亡人数超过350万,每年...

  • 2013-05-13 11:33:20 >> 非公募基金会的五大战略定位

    中国大陆非公募基金会要突破上述发展挑战,或许可以社会创新为中心战略、建构政企学社的社会伙伴行动,规划导入战略公益行动,协助解决中国大陆社会种种发展问题,为整体公益资源创造更可持续的社会效益乘数效应。 非公募基金会更可以社会创新启动者、解决方...

  • 2013-05-13 11:32:19 >> 中国非公募基金会的发展机遇与挑战

    目前,中国公益组织面临资金短缺和资源分配不均的双重挑战。资金短缺方面,2005年慈善捐款仅占全国GDP的0.05%,而印度的比例比中国高一倍,其他国家巴西接近0.3%,阿根廷约占1.1%,英国是0.84%,美国约占1.85%; [①] 资源分配不均方面,政府扶持的公益组织...

  • 2013-05-13 11:29:34 >> 我国公益慈善事业的转型与挑战

    自2005年国务院将促进慈善事业发展纳入政府工作内容以来,通过各项政策调整与社会各界积极推动,我国公益慈善事业已经有了长足进步,对于社会建设的促进作用逐步加大,呈现出良好的发展势头。可以说,我国公益慈善事业已出现重大转型,突出表现在以下几个方...

  • 2013-05-13 11:28:50 >> 公益事业捐赠法法律责任

    第二十八条受赠人未征得捐赠人的许可,擅自改变捐赠财产的性质、用途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有关部门责令改正,给予警告。拒不改正的,经征求捐赠人的意见,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将捐赠财产交由与其宗旨相同或者相似的公益性社会团体或者公益性非营利的事业单...

  • 2013-05-13 11:26:50 >> 公益事业捐赠优惠措施

    第二十四条公司和其他企业依照本法的规定捐赠财产用于公益事业,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享受企业所得税方面的优惠。 第二十五条自然人和个体工商户依照本法的规定捐赠财产用于公益事业,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享受个人所得税方面的优惠。 第二十六条境...

  • 2013-05-13 11:24:09 >> 捐赠财产的使用和管理

    第十六条受赠人接受捐赠后,应当向捐赠人出具合法、有效的收据,将受赠财产登记造册,妥善保管。 第十七条公益性社会团体应当将受赠财产用于资助符合其宗旨的活动和事业。对于接受的救助灾害的捐赠财产,应当及时用于救助活动。基金会每年用于资助公益事业的...

  • 2013-05-13 11:22:59 >> 公益事业捐赠法捐赠和受赠

    第九条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选择符合其捐赠意愿的公益性社会团体和公益性非营利的事业单位进行捐赠。捐赠的财产应当是其有权处分的合法财产。 第十条公益性社会团体和公益性非营利的事业单位可以依照本法接受捐赠。 本法所称公益性社会团体是指依法...

  • 2013-05-13 11:21:40 >> 我国公益事业捐赠法总则

    第一条为了鼓励捐赠,规范捐赠和受赠行为,保护捐赠人、受赠人和受益人的合法权益,促进公益事业的发展,制定本法。 第二条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自愿无偿向依法成立的公益性社会团体和公益性非营利的事业单位捐赠财产,用于公益事业的,适用本法。 第三...

赞助商
MORE合作单位
战略合作单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