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法用法主题教育走进校园
来源:中国爱国教肓网 作者:水头镇关工委 张太平 2015-06-16 10:27
2015年6月4日~8日,主题教育报告团成员4人走进南安市第三实验小学、埕边小学等开展以“学法用法,为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而努力”为主题的报告活动。属地村党支部负责人、小学领导、老师、关工委常务副主任、高年级学生共300多人,出席了报告活动。报告活动由高振良主讲。
高振良老师,通过自己精心准备的课件,在屏幕上围绕“六大方面”的内容进行重点讲述。
一、 关于主线、主题、主报告,“三爱”要求。
二、 中华民族的伟大复兴,党的十八大提出2个阶段目标。
三、 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必须全面依法治国。
四、 全面依法治国要求全民学法用法。
五、 青少年怎样才能学好法用好法。
六、 主题教育、主题报告和七结合。
高振良老师的开讲,生动扼要,重点突出,时有测答,引经据典,与时俱进,剖析典案。
接着由镇关工委秘书长张太平同志作小结,并提出如下要求:
(一)、感谢属地村党支部,学校领导、老师、关工委、老协会的热情支持,学生们的配合、认真听讲、作答;中华要崛起,读书少年郎,花开中国梦,学法要自强,并鼓励学生们要努力学法。
(二)、敬畏道德、法律要从小灌输,讲述了2011年颁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十七条,刑事责任年龄等具体条款。
《中华人民共和国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第十四条,未成年人不得有下列不良行为。
一、旷课、夜不归宿;二、携带管制刀具;三、打架斗殴、辱骂他人;四、强行向他人索要财物;五、偷窃故意毁坏财物;六、参与赌博或者变相赌博;七、观看收听色情、淫秽的音像制品、读物等;八、进入法律规定未成年人不适宜进入的营业性歌舞厅等场所(网吧);九、其它严重违背社会公德的不良行为。
(三)、关工委性质、作用和任务。
(四)、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内容(抽测作答)。
(五)、强调做好自身暑假安全(防溺水、防交通事故)。
(六)、分别向小学赠送法制教育书籍四类300本。
听取报告后,学生们认识提高了,今天关工委的直面教育,讲述了“学法用法,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法律法规等,是我们青少年学生成长懂法强身的必由之路,今后要“好好学习,天天向上”,长大后报效祖国,报效社会。
高振良老师,通过自己精心准备的课件,在屏幕上围绕“六大方面”的内容进行重点讲述。
一、 关于主线、主题、主报告,“三爱”要求。
二、 中华民族的伟大复兴,党的十八大提出2个阶段目标。
三、 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必须全面依法治国。
四、 全面依法治国要求全民学法用法。
五、 青少年怎样才能学好法用好法。
六、 主题教育、主题报告和七结合。
高振良老师的开讲,生动扼要,重点突出,时有测答,引经据典,与时俱进,剖析典案。
接着由镇关工委秘书长张太平同志作小结,并提出如下要求:
(一)、感谢属地村党支部,学校领导、老师、关工委、老协会的热情支持,学生们的配合、认真听讲、作答;中华要崛起,读书少年郎,花开中国梦,学法要自强,并鼓励学生们要努力学法。
(二)、敬畏道德、法律要从小灌输,讲述了2011年颁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十七条,刑事责任年龄等具体条款。
《中华人民共和国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第十四条,未成年人不得有下列不良行为。
一、旷课、夜不归宿;二、携带管制刀具;三、打架斗殴、辱骂他人;四、强行向他人索要财物;五、偷窃故意毁坏财物;六、参与赌博或者变相赌博;七、观看收听色情、淫秽的音像制品、读物等;八、进入法律规定未成年人不适宜进入的营业性歌舞厅等场所(网吧);九、其它严重违背社会公德的不良行为。
(三)、关工委性质、作用和任务。
(四)、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内容(抽测作答)。
(五)、强调做好自身暑假安全(防溺水、防交通事故)。
(六)、分别向小学赠送法制教育书籍四类300本。
听取报告后,学生们认识提高了,今天关工委的直面教育,讲述了“学法用法,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法律法规等,是我们青少年学生成长懂法强身的必由之路,今后要“好好学习,天天向上”,长大后报效祖国,报效社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