选择满足需求的服务内容不断深化慈善事业内涵
来源:中国爱国教育网 作者:江苏民政厅厅长吴洪彪 2013-11-30 10:43
公益 慈善 捐赠 爱心
现代慈善是一项介于国家、企业之外第三部门的事业。它应该在国家和企业所能提供的社会服务之外,选择那些能够满足广大人民群众根本需求的服务内容。新形势下的慈善事业仍然要优先关注贫困群体基本生存权和基本发展权,逐步将注意力向环境保护、自然科学和社会科学研究等领域延伸,达到从根本上改善人民群众生活质量、促进人类进步的目的。
改革开放以来特别是近年来我国慈善事业发展突飞猛进。据统计,2006年全社会慈善捐赠额为100亿元,2011年增至845亿元。但与发达国家或者一些发展中国家相比,与我国自身的经济规模相比,我们的公益慈善捐赠水平仍然偏低,慈善事业发展还面临着一些困境。在法律建设方面,一些核心概念和核心问题的界定还不明晰,一些具体问题的规定还比较抽象。比如法律禁止慈善组织运用所得资源进行营业性活动,但并未对营业性活动进行具体说明;法律尚没有就利益冲突人与自我交易进行界定,这给慈善组织利用税收优惠政策进行不当牟利提供了可能;对违反法律的行为还缺乏有力的纠正和处罚措施。在监管方面,现行体制下政府是单一管理主体,缺少行业管理和市场竞争机制,而且政府管理常常陷于被动,不太适应慈善事业迅速发展的趋势。借鉴国外的慈善理论与实践,有利于我国慈善事业发展。
现代慈善是一项介于国家、企业之外第三部门的事业。它应该在国家和企业所能提供的社会服务之外,选择那些能够满足广大人民群众根本需求的服务内容。新形势下的慈善事业仍然要优先关注贫困群体基本生存权和基本发展权,逐步将注意力向环境保护、自然科学和社会科学研究等领域延伸,达到从根本上改善人民群众生活质量、促进人类进步的目的。
改革开放以来特别是近年来我国慈善事业发展突飞猛进。据统计,2006年全社会慈善捐赠额为100亿元,2011年增至845亿元。但与发达国家或者一些发展中国家相比,与我国自身的经济规模相比,我们的公益慈善捐赠水平仍然偏低,慈善事业发展还面临着一些困境。在法律建设方面,一些核心概念和核心问题的界定还不明晰,一些具体问题的规定还比较抽象。比如法律禁止慈善组织运用所得资源进行营业性活动,但并未对营业性活动进行具体说明;法律尚没有就利益冲突人与自我交易进行界定,这给慈善组织利用税收优惠政策进行不当牟利提供了可能;对违反法律的行为还缺乏有力的纠正和处罚措施。在监管方面,现行体制下政府是单一管理主体,缺少行业管理和市场竞争机制,而且政府管理常常陷于被动,不太适应慈善事业迅速发展的趋势。借鉴国外的慈善理论与实践,有利于我国慈善事业发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