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绍兴上虞注重实效区司法局关工委全力抓好青少年法制宣传教育

来源:中国爱国教育网 作者:司法局关工委 2015-03-27 08:48
    上虞区司法局关心下一代工作以“法律六进”为切入点,以提高青少年知法守法用法意识为目的,着力维护青少年合法权益,切实加强青少年法律知识的宣传教育、青少年犯罪的预防与帮教以及青少年维权岗建设,为提高青少年的法律素质,预防和减少青少年违法犯罪,保护青少年合法权益作出了积极的努力。
    一、突出重点,大力推进青少年法制教育宣传活动
    青少年时期既是性格的多变期、又是世界观、人生观、价格观的形成期。为此,我们突出重点,大力推进青少年法制教育宣传活动。
    一是开展“送法进学校”活动。将《未成年人保护法》、《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治安管理处罚法》等与青少年学习、生活关系密切的法律法规作为青少年法制读物送到中小学校园。2014年,共发放此类宣传资料2700余份。
    二是在学校中开展第四届“法在心中”法制宣传教育主题竞赛活动。全区各中小学积极参与,我局与教体局联合审查把关,选送网上法律故事演讲比赛选手7人,校园法制微电影创作比赛2份,其中,百官小学的《搭车》荣获省法制微电影二等奖、华维文澜小学《一千五百个日子只为一个心愿》法制故事演讲荣获省三等奖、鹤琴小学《法律就在我们身边》法制故事演讲荣获省优秀奖。参加全省青少年校园法制歌曲演唱比赛我市职业技术中专莲花落《交通法规要学好》荣获中学组特等奖,实验小学歌舞表演《我要做个合格小公民》获得小学组二等奖,我局被省委宣传部等单位授予组织奖。
    三是深化青少年法制教育宣讲工作。组织青少年普法讲师团、法制副校长、法律专家定期公开宣讲,从学校到社区,从小学生到高中生,扩大宣讲面。2014年共开展青少年法制宣讲20余场,受教育学生8000余人。
    四是开启家庭普法教育。区普法办、区司法局大力开展“法治上虞”主题宣传教育活动,发放自主编订的普法读物《法律服务指南100问》、《以案说法100例》,首期印刷十二万册,发至每家每户。让广大群众与青少年能够足不出户找到法律帮助的最佳途径,既开启了家庭普法渠道,又促进了青少年主动学法、用法、守法。
    二、注重务实创新,打造青少年法制教育实践基地
    “六五”普法以来,我局积极构建青少年法制教育平台,大力加强青少年法制教育阵地建设,在已建立的区法院、公安局所在的警示教育基地、区职业中专的法制教育基地的基础上,根据青少年的心理特征和兴趣爱好,以适应青少年不同成长阶段的法律需求为出发点,在青少年宫创设了以“童玩空间”、“法制长廊”与“青少年法制学校”为一体的综合性青少年法制教育课外实践基地。通过潜移默化、寓教于乐、你问我答等方式,让青少年在参观学习中感受法律的尊严,促进青少年群体形成信仰法律、崇尚法律、遵守法律的良好习惯。在基地内容的设计安排上,主要有:规范意识、法制意识的培育,防范意识、警惕意识的促进,自我保护意识、维权意识的养成等。在法治长廊展板内容设计中,涉及了《宪法》、《刑法》、《民法》、《未成年人保护法》、《义务教育法》、《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环境保护法》、《道路交通安全法》、《消防法》等等。青少年法制教育课外实践基地的建立,创新了我区青少年预防犯罪和法制宣传教育工作,受到绍兴市司法局、绍兴市普法办领导的一致好评,现已被推荐到省司法厅、省普法办参加评选。
    三、注重联动创建,着力推进青少年维权岗建设
    以区法律援助中心的青少年维权岗为平台,积极发挥法律咨询、法律援助的职能优势,加强部门、乡镇、校园之间的联动合作,推进青少年权益保护和思想道德建设,为促进青少年健康成长提供法律服务。
    一是开设青少年维权热线。与区教育局共同推出了青少年的维权热线。在向青少年提供法律咨询、法律援助的同时开展法制宣传教育,协调相应职能部门自觉开展青少年合法权益保护活动,为青少年学习、生活、工作中的法律需求设立绿色通道。
    二是开展青少年维权宣传。发挥讲师团和法律服务队伍优势,与上虞日报等单位合作,深入开展法制宣传教育活动,组织律师事务所、法律服务所等单位深入开展“农村法律顾问”、“法律进社区”活动,利用节假日发放宣传资料,举办法制教育展览,指导制作宣传窗,组织法制文艺演出等活动,进一步增强了青少年守法、用法、护法的自觉性。
    三是建立青少年维权联动网络。在全区各乡镇(街道)设立法律援助联络站。去年底,我们对的属人员重新进行了选拔、培训,配强配齐人员,确保工作顺利开展。同时加强与共青团联系,建立青少年法律援助志愿者队伍。
    四、注重人性关怀,着力创新未成年人社区矫正工作方法
    三年来,我区未成年的社区矫正对象25名,占全市三年社区矫正总人数的2.0%,主要以聚众斗殴、抢劫、非法拘禁等暴力性犯罪为主。针对这一特殊的社区矫正群体,我们积极探索新思路,寻找新方法,积极开创适合这类特殊社区矫正对象的矫正办法。
    一是大力实施“人性与道德”矫治法。以人情矫正人性,以教育唤醒良知,坚持以充满人情味的教育管理,帮助未成年的社区矫正对象消除自卑和抵触心理。实施“六帮一”帮教模式(即一名社区干部、一名老师、一名特派员、一名志愿者、一名片区民警、一名老同志),通过正面教育、走访谈心等形式,帮助他们正确认识自己犯罪行为的危害性,矫正扭曲的心态,尽早走出阴影,自觉融入社会。同时,积极开展困难帮扶救助,积极与部门(单位)、学校、社区联系,帮助未成年的矫正对象解决一些实际困难。
    二是大力实施“个案和心理”矫治法。积极探索分类管理、分阶段教育的工作模式,加强对未成年的矫正对象的心理矫治。充分发挥老法官、老教师、老干部、老同志的余热,加强日常走访,做到思想教育从严、生活关心到位。针对未成年的矫正对象的心理特点,特聘2名二级国家心理咨询师为志愿者,对有个性自卑、心情郁闷的矫正对象开展心理矫治,每季度一次与未成年的矫正对象进行面对面的交流谈心,帮助他们走出阴霾,恢复正常、健康的心理。
    三是开展“模拟法庭进校园”活动。在小越司法所、东关司法所率先开展“模拟法庭进校园”活动。学生们自导自演,检察官点评讲解,把一个个青少年中容易引发的鲜活案例,生动地搬上舞台,让学生们在观摩模中自觉接受教育、绷紧思想防线。通过“模拟法庭”活动,进一步加强了青少年的思想道德教育,提高了青少年学法、知法、守法的自觉性,同时,也帮助学生提高了违法犯罪行为对社会危害性的认识,学会如何运用法律武器来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既推动了学校德育教育工作,又收到了较好的社会效果。
 
 
供稿:浙江省绍兴市上虞区司法局关工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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