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光泽县检察院关工委采取三条措施加强未成年人挽救工作
来源:中国爱国教育网 作者:光泽县检察院关工委 2014-06-23 16:25
一、聘请代理家长。鉴于外地未成年人犯罪找不到家长,县检察院关工委聘请县关工委老同志作为“适合未成年人家长代理人”,对犯罪未成年人可代表家长提出意见和要求与建议。
二、设立“警示教育基地”。县检察院拟定在光泽二中设定“警示教育基地”,以该校为基地对全县未成年人开展普法教育,使孩子们懂法守法,遵纪守法。做到教育为主,预防为先,用法律保护未成年人。
三、成立“法律服务团”。县检察院关工委自成立以来,对未成年人犯罪本着“教育为主,挽救为先”和“可捕可不捕的不捕,可起诉可不起诉的不起诉”的原则,教育挽救了一批未成年人。现在,该院关工委为进一步加强对未成年人的关爱又成立了“法律服务团”,把关爱和服务未成年人工作做到规范化、常态化。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