玉树灾后重建工作接近尾声
来源:中国爱国教育网 作者:admin 2013-05-14 13:12
将于9月底全面完成三年重建任务
5月10日,省玉树地震灾后重建现场指挥部、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省财政厅、玉树藏族自治州等在西宁联合召开玉树地震灾后重建工作情况通报会。记者在会上获悉,玉树灾后三年重建任务将于9月底全面完成。
根据《国务院关于做好玉树地震灾后恢复重建工作的指导意见》、《国务院关于做好玉树地震灾后恢复重建政策措施的意见》、《国务院关于做好玉树地震灾后恢复重建总体规划的通知》等精神,玉树灾后重建项目充分考虑了玉树地区社会经济发展及当地民俗民情等综合因素,根据玉树地区资源环境承载能力综合评价和城镇及农村居民点的具体情况,确定了就地重建、局部避让、积极设防、科学规划的重建原则,形成了加强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能力建设,适当吸纳三江源自然保护区核心区、缓冲区生态移民以及分散居住的人口,向生态环境容量和就业容量相对较大的城镇集中,突出“一镇、两线”建设的重建思路。
玉树灾后重建工作,采取国家和青海省援建为主,本地积极配合参与的模式进行。其中,中央确定北京市、辽宁省和中国建筑、中国铁建、中国中铁、中国电建、兰州军区为骨干援建地区和单位,青海省确定西宁市、海东地区、海西蒙古族藏族自治州、海南藏族自治州和11家企业为援建单位。
玉树州灾后重建各类项目共1248个,包括城乡居民住房、公共服务设施、基础设施、生态环境、特色产业、和谐家园6大类。
截止到2013年4月30日,灾后重建完工943项、完工率76%,初步验收807项,验收率85%,综合验收649项,占初步验收项目数的69%。
5月10日,省玉树地震灾后重建现场指挥部、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省财政厅、玉树藏族自治州等在西宁联合召开玉树地震灾后重建工作情况通报会。记者在会上获悉,玉树灾后三年重建任务将于9月底全面完成。
根据《国务院关于做好玉树地震灾后恢复重建工作的指导意见》、《国务院关于做好玉树地震灾后恢复重建政策措施的意见》、《国务院关于做好玉树地震灾后恢复重建总体规划的通知》等精神,玉树灾后重建项目充分考虑了玉树地区社会经济发展及当地民俗民情等综合因素,根据玉树地区资源环境承载能力综合评价和城镇及农村居民点的具体情况,确定了就地重建、局部避让、积极设防、科学规划的重建原则,形成了加强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能力建设,适当吸纳三江源自然保护区核心区、缓冲区生态移民以及分散居住的人口,向生态环境容量和就业容量相对较大的城镇集中,突出“一镇、两线”建设的重建思路。
玉树灾后重建工作,采取国家和青海省援建为主,本地积极配合参与的模式进行。其中,中央确定北京市、辽宁省和中国建筑、中国铁建、中国中铁、中国电建、兰州军区为骨干援建地区和单位,青海省确定西宁市、海东地区、海西蒙古族藏族自治州、海南藏族自治州和11家企业为援建单位。
玉树州灾后重建各类项目共1248个,包括城乡居民住房、公共服务设施、基础设施、生态环境、特色产业、和谐家园6大类。
截止到2013年4月30日,灾后重建完工943项、完工率76%,初步验收807项,验收率85%,综合验收649项,占初步验收项目数的69%。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