梅山镇各学校近期开展宪法学习宣传教育活动
来源:中国爱国教育网 作者:梅山镇关工委 吴火明 2014-12-05 09:22
十八届四中全会把12月4日定为国家宪法日,今年又是中华人民共和国第一部宪法颁布和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建立60周年暨地方人大常委会成立35周年。为了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国光初级中学积极组织开展国家宪法日暨全国法制宣传日活动。12月1日下午,该校邀请南安市公安局法制大队副大队长刘龙土警官来校为全校师生上了一堂生动的法制(宪法)教育课。
课上,刘龙土警官结合他自己日常审核办理的一些案例,给师生们生动地讲解了宪法及常用的法律法规知识。刘警官用通俗易懂,感染力强的语言,为大家带来了精彩、生动的一场讲座,更赢得了在场师生的热烈掌声。同时,这场讲座让师生们对宪法有了更新、更深的认识;大大地增强了师生们的法制(宪法)观念;并学会分析,学会辨别,学会拒绝,学会自我保护;也使师生们明白,一旦触犯法律,法律是无情的,法律面前人人平等。
据悉,梅山镇各学校近期将陆续开展形式多样的宪法学习宣传教育活动,进一步丰富青少年法治宣传内容,搭建法制宣传教育载体,提升青少年法治观念意识。
课上,刘龙土警官结合他自己日常审核办理的一些案例,给师生们生动地讲解了宪法及常用的法律法规知识。刘警官用通俗易懂,感染力强的语言,为大家带来了精彩、生动的一场讲座,更赢得了在场师生的热烈掌声。同时,这场讲座让师生们对宪法有了更新、更深的认识;大大地增强了师生们的法制(宪法)观念;并学会分析,学会辨别,学会拒绝,学会自我保护;也使师生们明白,一旦触犯法律,法律是无情的,法律面前人人平等。
据悉,梅山镇各学校近期将陆续开展形式多样的宪法学习宣传教育活动,进一步丰富青少年法治宣传内容,搭建法制宣传教育载体,提升青少年法治观念意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