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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纲要》明确指出爱国主义是时代的主旋律

来源:中国爱国教育网 作者:谢本书 2013-11-07 11:53
    正如《爱国主义教育实施纲要》(以下简称《纲要》明确指出:“爱国主义是动员和鼓舞中国人民团结奋斗的一面旗帜,是推动我国社会主义前进的巨大力量,是各族人民共同的精神支柱。”这是因为,爱国主义是各个国家、各个地区、各个民族的最广泛的人民群众都具有的热爱自己祖国的一种崇高的深厚感情,是为了祖国的独立、繁荣和富强贡献力量的强烈责任感,以及为了祖国、为了人民利益不惜牺牲自己一切的献身精神。爱国主义有长期的历史传统,在社会舆论、社会心理上有深厚的根基,它的形成和发展有着漫长的历史过程。
  爱国主义在漫长的历史发展过程中,既形成为一种特殊的社会意识,也形成了一种具有约束力的特殊行为准则。作为社会意识,它既是一种政治标准,也是一种道德意识。作为行为准则,它既是政治规范,也是道德导向。因此,违反爱国主义原则,背叛爱国主义精神,不仅会损伤民族自尊心、自信心,因而要受到社会舆论的谴责、道德的约束,甚至还可能承担政治责任。例如,在抗日战争时期,以汪精卫为首的民族败类,投降日本帝国主义,充当日本帝国主义侵略中国的帮凶,彻底背叛了祖国,而成了十足的卖国主义、卖国贼,受到了全国人民的谴责。抗日战争胜利后,这批卖国贼受到了应有的惩处。
  爱国主义是一个历史范畴。不同历史时期,爱国主义有不完全相同的内容,尽管在爱祖国、爱人民这个基本的方面是一致的。正如毛泽东所说:“爱国主义的具体内容,看在什么样的历史条件之下来决定。”
  在原始社会时期,国家还没有产生,当然也就谈不到爱国主义。不过,生活在一定氏族、部落中的群众,为了生存和发展,热爱自己的氏族,热爱自己的部落,也是可以理解的。人类进入阶级社会以后,在国家出现的条件下,为了维护民族和国家的自身利益,于是产生了爱国主义。在我国古代社会,爱国主义的锋芒主要是反抗反动统治阶级的黑暗统治,反对民族压迫,反对国家分裂,抵御外族侵略,维护民族的团结和国家的统一。进入近代以后,随着我国沦为半殖民地半封建社会,爱国主义直接表现为救亡图存,为争取祖国的独立、富强而斗争;进入新民主主义革命时期,这种为争取祖国的独立、富强的斗争,与争取社会主义前途的斗争相结合,赋予爱国主义以新的内容。
  在今天,当我们的祖国,正在建设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的时候,毫无疑问,爱国主义应当体现为对社会主义祖国的热爱,为社会主义祖国而献身。正如邓小平同志指出:“中国人民有自己的民族自尊心和自豪感,以热爱祖国、贡献全部力量建设社会主义祖国为最大光荣,以损害社会主义祖国利益、尊严和荣誉为最大耻辱。”这是对我国现阶段爱国主义特征的精辟概括。
  社会主义新中国已经奋进了40多年。在人类历史发展的长河中,40多年的光阴不过弹指一挥间。然而对于饱经风霜、灾难深重的中国人民来说,这40多年是一部天翻地覆、永远值得回顾的伟大史篇。我们在政治、经济、文化等方面,都取得了巨大的成就。中国人民不仅站起来了,而且日益发展壮大。10多年来的改革开放及其建设成就,更使祖国面貌日新月异。只有社会主义才能救中国,才能发展中国,这已为40多年历史事实所证明。作为当代的爱国主义,热爱中国共产党,热爱社会主义,就是必然的了。所以江泽民同志说:“在当代中国,爱国主义与社会主义本质上是统一的。”因而爱国主义就成了我们这个时代的主旋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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